一企業職工小美懷孕四月有余,開始關注生育津貼政策,她去咨詢公司人事小王。
小美:小王,什么是生育津貼,我生完寶寶就可以申領嗎?
小王:不是哦。生育津貼是由公司在職工休完產假后向社保經辦機構申請的,用來保障職工在休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小美:哦,原來生育津貼是由公司申領的,那和我個人又有什么關系呢,拿了產假工資還能再收生育津貼嗎?
01、大前提:享受生育津貼待遇要滿足以下條件:
(一)需要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二)產假或計劃生育手術假期上月處于正常參保繳費狀態。
(三)需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滿12個月。
(四)需在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的次月起1年內申請。
02、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申領,并撥付給用人單位
職工按照規定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其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原工資標準逐月墊付,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撥付給用人單位。職工已享受生育津貼的,視同用人單位已經支付相應數額的工資。生育津貼高于職工原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將生育津貼余額支付給職工;生育津貼低于職工原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職工依法享受的生育津貼,按規定免征個人所得稅。
03、生育津貼如何計算?
生育保險基金計發生育津貼,按照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乘以規定的假期的天數計發。
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按照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本單位上一自然年度參保職工各月工資總額之和除以其各月參保職工人數之和確定。用人單位無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生育津貼以本單位本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
職工享受生育津貼的假期天數,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職工依照生育或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定享受獎勵增加的產假或者看護假期間,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發放工資,不享受生育津貼。
小美案例分析
上文企業職工小美,她本人的原工資標準是2800元/月,她工作的塑料廠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是3000元/月,由于她是順產生娃的,社保經辦部門撥付給塑料廠的生育津貼就是3000÷30×98=9800元。塑料廠按原工資標準先行墊付,待社保經辦部門撥付的生育津貼到位后,再補差額給個人。
04、特殊情況下個人也能申領生育津貼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職工本人可以在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結束后的次月1日起1年內,直接向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生育津貼:
(一)在職工按照規定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假期期間或假期結束后,用人單位因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等客觀原因停止經營未領取生育津貼,且無承繼單位的。
(二)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未墊付生育津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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